如果卖的不是知识而是汉堡、衣服、化妆品,卖假货是要负法律责任的,但是光天化日之下把这些假知识拿出来标价卖,好像没什么人管,这让人很遗憾。 第一,公司在条件不具备或时机不到时,突然上线某产品或业务; 不要以为老板脑子进水了,最大可能是市场机构认为公司的想象空间不够,所以老板不再考虑进入某场景的时机
我还在现实中见过更糟的,一家初创公司在还没拿得出来实际产品的时候,以2000万欧元的估值,通过种子轮融资300万欧,接着再A轮融资,他以50万收入作为估值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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